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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中电气(872967):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    时间:2022-12-19 22:38:35

证券代码:872967 证券简称:蓉中电气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资料图片)

蓉中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蓉中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召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蓉中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及独立判断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确认2019年 1 月至 2022年6月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确认2019年 1 月至 2022年6月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系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以及关联方代付部分员工短期薪酬,资金拆借已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提利息,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无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认为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认为认为延长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认为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蓉中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金龙、戴仲川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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